2005年4月23日
十一點多, 是十二時吧也許,我沒有看錶。
明明期望今天天氣好,好得讓我有一絲慾念到外走走,是一個月前要去的了吧。我從不可以讓自己感情通透一點,人們,他的和她的,想法對我好起來可能是沒有所謂。她還不過是一個身外人,沒甚麼所謂。
在車廂中,碰巧見到一個群體中的一員,大家也沒有所謂吧。她知道, 人大了,心裡可能想要對別人客氣些,去掩蓋對世界殘酷的不留情。她想到書上寫著:世界是遺忘。不是的話,世界就變了一個圖書館,當然是沒有人再去找尋感覺和真相的地方。如果有人對她不好,忘掉可以的話不要記了。
比方說坐在別人的車子上,當人人知道藍色車門外有一塊手掌大小的反光貼紙, 也包括車主, 你不知道也無可厚非,雖然有些東西我還是知道好。目標明確。
到了一個地方,如果沒有辦法往後看,因為一切就會煙消雲散。煙霧迷漫中看不清任何人,包括家人朋伴,多一個少一個也不過是一枝火柴,不多不少。黑暗疲乏中微小的帶領,她還是要自己一個走上那條並不平坦,用了很多別人的血開出的道路。多殺幾個吧!幹!我的道路要和她們一樣:安康和舒服。她殺了。
有自己的血在身上,也有別人的血,越愛便殺越多。在車上,她有好幾次輕易睡著了,而她從前不可能睡著的,那怕是淺眠。如果有甚麼正在侵蝕我,我隨它吧,忽然消失了我,也沒有誰想到可能有甚麼損失。我一覺醒過來,但願世界還是一片白:沒有天堂。
她笑了,晚上總令人想到不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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